鸣指鸣唱、鸣叫、鸣响。取名寓意资质非凡、才华横溢,不断努力,一鸣惊人。发声,闻名。用于人名多指人的影响力,以一技之长惊艳四方之意。
之本义是往、到……地方去。后引申为代词、助词。《诗经·鄘风·载驰》载:“百尔所思,不如我所之。”取名寓意为文雅大方,谦和善良,福运相随。之乎者也,助词,用于人名多指人文采高超,知识文化渊博,该字有助于学习运。
● 龚 拼音:[gōng], 五行:木
龚(龚) gōng
◎(龔)
◎gōng
◎古同“供”,供给。
◎古同“恭”,恭敬。
◎姓。
◎笔画数:11;
◎部首:龙;
● 鸣 拼音:[míng], 五行:水
鸣(鸣) míng
◎ 鸟兽或昆虫叫:鸣啭。鸣唱。鸣叫。鸣禽。鸟鸣。
◎ 发出声音,使发出声音:鸣响。鸣奏。孤掌难鸣。
◎ 声明,发表意见、情感:鸣谢。鸣冤。百家争鸣。
● 之 拼音:[zhī], 五行:火
之(之) zhī
◎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◎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◎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◎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◎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◎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【释义】龚出自共,即共工氏。共即共和,是会意字。
【起源】龚氏系共氏避难加“龙”形成。共氏来源有:一是黄帝臣共鼓的后代;二是尧的大臣共工的后代;三是商代有共国(今甘肃泾川),以国为氏;四是西周姬和受封建立共国(今河南辉县),为伯爵,称为共伯和,以国为氏。
得姓始祖:共工氏
始祖地:河南新郑、辉县、甘肃泾川
郡望堂号:武陵、六桂;中隐堂、楚仙堂
当今排序/人口:第90位/约264万
宋版百家姓排序:第192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