樱指樱桃、樱花。取名寓意为热烈、纯洁、高尚,善良美好。樱花、樱桃。春季开白花或淡红色花,供观赏。
之本义是往、到……地方去。后引申为代词、助词。《诗经·鄘风·载驰》载:“百尔所思,不如我所之。”取名寓意为文雅大方,谦和善良,福运相随。之乎者也,助词,用于人名多指人文采高超,知识文化渊博,该字有助于学习运。
● 邸 拼音:[dǐ], 五行:火
邸(邸) dǐ
◎dǐ
◎高级官员的住所(现多用于外交场合):官邸。府邸。私邸。
◎旅舍:客邸。邸店。
◎停:邸车。
◎屏风。
◎姓。
◎笔画数:7;
◎部首:阝;
● 樱 拼音:[yīng], 五行:木
樱(樱) yīng
◎ 〔樱花〕a.落叶乔木,开白色或粉红色花,结核果,紫赤色,核小,味甘,木材坚硬致密,可做器具;b.这种植物的花。均简称“樱”,如“大山樱”。
◎ 〔樱桃〕a。落叶小乔木,开粉红或白色小花,果实成熟时红色,可食;b.这种植物的果实。均简称“樱”,如“樱唇”(喻美女的口像樱桃那样,娇小而红)。
● 之 拼音:[zhī], 五行:火
之(之) zhī
◎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◎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◎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◎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◎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◎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樱之樱桃桃李相续开,间以木兰之秀香裴回。
《有酒十章》是唐朝诗人元稹创作的一组杂言诗。
【释义】邸,本义是指先秦各国的客馆。是设在国都中的会馆,专门用来接待各国的使节和天下贤士。邸,也是各国文武百官相互认识、相互交流的会场、大厅。是先秦各国主要的政治舞台和生活场所。
【起源】1、源于姒姓,出自夏朝时期少康帝给幼子曲烈的封地“邸”的地方,西周武王分封的邸国,这就是古代著名的“邸国”(今山东临沂兰山区南坊镇邸古城)。到了春秋时期,邸国被莒国所并灭,怀着亡国之痛的邸国太子姒巫出逃至邻近的鲁国,并且在鲁国作了大夫。子孙以国为氏。
得姓始祖:邸就卻、曲烈
始祖地:西域、山东临沂
郡望堂号:河西 中山
当今排序/人口:第338位/约13.9万
宋版百家姓排序:不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