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指住所、场所、处所。场所,住所。指适宜的,为其所需的。
洧基本字义 ● 洧 wěi ㄨㄟˇ ◎ 〔~川〕地名,在中国河南省尉氏县。地名。在姓名中无实际意义。
● 苟 拼音:[gǒu], 五行:木
苟(苟) gǒu
◎gǒu
◎姑且,暂且:苟安。苟延残喘。苟且。
◎马虎,随便:苟得。苟合。不敢苟同。
◎如果,假使:苟非其人。“苟富贵,无相忘”。
◎姓。
◎笔画数:8;
◎部首:艹;
● 所 拼音:[suǒ], 五行:金
所(所) suǒ
◎suǒ
◎处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场所。处所。
◎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
◎量词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
◎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所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所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所有。各尽所能。所向无敌。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
◎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所敬。
◎姓。
◎笔画数:8;
◎部首:户;
● 洧 拼音:[wěi], 五行:水
洧(洧) wěi
◎wěi
◎〔洧川〕地名,在中国河南省尉氏县。
◎笔画数:9;
◎部首:氵;
【释义】苟的本义为草名。苟同枸,即枸杞。茄科,多年生灌木,茎丛生,有短刺,嫩茎和叶可做菜食用。
【起源】源自姬姓。黄帝之子,得姓者十四人,其一为苟姓。苟,实为荀姓所改。春秋时,来电晋国大夫荀氏之后,避难改称苟氏。苟氏族所居之地的河内多苟草,是为今河南修武县苟泉陂,是苟氏族最初居住地。
得姓始祖:苟变、苟晞
始祖地:河南新郑、修武
郡望堂号:河南、河内;余庆、建宁、祝华堂
当今排序/人口:第225位/约43万
宋朝百家姓排序:不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