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指庭院、庭宇、家庭。家庭,家族。为姓名有助家势甚大,福庆甚丰。
威指声势强大、有力、雄威,取名意为使人敬佩的气魄。威力。威风。权威。形容具有威严,有威望,使人敬畏之人。
● 苟 拼音:[gǒu], 五行:木
苟(苟) gǒu
◎gǒu
◎姑且,暂且:苟安。苟延残喘。苟且。
◎马虎,随便:苟得。苟合。不敢苟同。
◎如果,假使:苟非其人。“苟富贵,无相忘”。
◎姓。
◎笔画数:8;
◎部首:艹;
● 庭 拼音:[tíng], 五行:火
庭(庭) tíng
◎ 堂阶前的院子:庭院。庭园。庭除(“除”,台阶)。
◎ 厅堂:庭宇。庭闱(父母所属内室,借指父母)。庭训(父亲的教诲,亦指家教)。家庭。
◎ 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:法庭。
● 威 拼音:[wēi], 五行:土
威(威) wēi
◎ 表现出来使人敬畏的气魄:威力。威风。权威。
庭威朝暮盘羞恻庭闱,幽房无人感伊威。
《送区弘南归》,是由唐代著名诗人、文学家韩愈所作的一首七言古体长诗,凡二十韵,四十句。公元八零六(唐宪宗元和元年),从韩愈由阳山令移职江陵法曹,到韩愈重新被朝廷召回京城官任国子博士以来,长期跟从韩愈的区弘,告辞韩愈而南归而去,一作南征而去,韩愈作此诗以赠,张籍、孟郊也曾作诗相赠。诗作中描述了区弘陪伴韩愈的往事,寄托了韩愈对区弘的依依不舍之情,「全以气力驱使,精卓研炼而不伤气」,「深文秘义,似谶似隐」。后世品评、注释颇详。收入《韩愈集》、《全唐诗》,分见《韩愈集·卷三》和《全唐诗·卷三百三十九》。
【释义】苟的本义为草名。苟同枸,即枸杞。茄科,多年生灌木,茎丛生,有短刺,嫩茎和叶可做菜食用。
【起源】源自姬姓。黄帝之子,得姓者十四人,其一为苟姓。苟,实为荀姓所改。春秋时,来电晋国大夫荀氏之后,避难改称苟氏。苟氏族所居之地的河内多苟草,是为今河南修武县苟泉陂,是苟氏族最初居住地。
得姓始祖:苟变、苟晞
始祖地:河南新郑、修武
郡望堂号:河南、河内;余庆、建宁、祝华堂
当今排序/人口:第225位/约43万
宋朝百家姓排序:不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