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指儿或女。取名意为有学问、有道德的人。又用作对男子的美称。子孙、子嗣。 现也指天之骄子、有学问、有德行的人。
法指法典、法理、守法,取名表示公正、公平、执法不阿。想法,办法。用于人名有三思而后行之意,喻指此人做事放心、可靠。
● 臧 拼音:[zāng], 五行:金
臧(臧) zāng
◎zāng
◎善,好:臧否(p?)(褒贬,评论,说好说坏)。
◎古代对奴仆的贱称:臧获。
◎古同“赃”,赃物。
◎姓。
◎臧
◎zàng
◎古同“藏”,储放东西的地方。
◎古同“脏”,身体的内部器官。
◎臧
◎cáng
◎古同“藏1”,收存。
◎笔画数:14;
◎部首:臣;
● 子 拼音:[zǐ], 五行:水
子(子) zǐ
◎ 古代指儿女,现专指儿子:子女。子孙。子嗣。子弟(后辈人,年轻人)。
◎ 植物的果实、种子:菜子。瓜子儿。子实。
◎ 动物的卵:鱼子。蚕子。
◎ 幼小的,小的:子鸡。子畜。子城。
◎ 小而硬的颗粒状的东西:子弹(dàn )。棋子儿。
◎ 与“母”相对:子金(利息)。子母扣。子音(辅音)。
◎ 对人的称呼:男子。妻子。士子(读书人)。舟子(船夫)。才子。
◎ 古代对人的尊称;称老师或称有道德、有学问的人:孔子。先秦诸子。
◎ 地支的第一位,属鼠:子丑寅卯(喻有条不紊的层次或事物的条理)。
◎ 用于计时:子时(夜十一点至一点)。子夜(深夜)。
◎ 封建制度五等爵位的第四等:子爵。
◎ 附加在名词、动词、形容词后,具有名词性(读轻声):旗子。乱子。胖子。
◎ 个别量词后缀(读轻声):敲了两下子门。
● 法 拼音:[fǎ], 五行:水
法(法) fǎ
◎fǎ
◎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◎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◎仿效:效法。
◎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◎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◎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◎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◎姓。
◎笔画数:8;
◎部首:氵;
【释义】臧的本义是善和好。甲骨文中的臧字像一把利戈刺在一个跪在地上的人身上。表示有臣服、屈服之义。臧字表示古代以武力征服周边的含义。而对奴隶而言臧是有保护、收臧之义。
【起源】1、源于姬姓,周武王封其弟周公旦于鲁(始封河南鲁山,称西鲁,后改封山东曲阜,称东鲁),周公任职于京城,蔌其子伯禽代往鲁地,史称鲁侯或鲁公。历西周、春秋,到十二代君时为鲁孝公。孝公之子食采于臧(今山东栖霞),称臧僖伯,子孙以父王名字为氏。
得姓始祖:臧僖伯(鲁孝公之子)
始祖地:山东栖霞
郡望堂号:东海、东莞;东海堂、三辅堂
当今排序/人口:第223位/约43万
宋朝百家姓排序:第200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