樱指樱桃、樱花。取名寓意为热烈、纯洁、高尚,善良美好。樱花、樱桃。春季开白花或淡红色花,供观赏。
之本义是往、到……地方去。后引申为代词、助词。《诗经·鄘风·载驰》载:“百尔所思,不如我所之。”取名寓意为文雅大方,谦和善良,福运相随。之乎者也,助词,用于人名多指人文采高超,知识文化渊博,该字有助于学习运。
● 田 拼音:[tián], 五行:火
田(田) tián
◎tián
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:田野。耕田。
◎和农业有关的:田家。田园。
◎古同“畋”,打猎。
◎古同“佃”,耕作。
◎姓。
◎笔画数:5;
◎部首:田;
● 樱 拼音:[yīng], 五行:木
樱(樱) yīng
◎ 〔樱花〕a.落叶乔木,开白色或粉红色花,结核果,紫赤色,核小,味甘,木材坚硬致密,可做器具;b.这种植物的花。均简称“樱”,如“大山樱”。
◎ 〔樱桃〕a。落叶小乔木,开粉红或白色小花,果实成熟时红色,可食;b.这种植物的果实。均简称“樱”,如“樱唇”(喻美女的口像樱桃那样,娇小而红)。
● 之 拼音:[zhī], 五行:火
之(之) zhī
◎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◎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◎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◎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◎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◎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樱之樱桃桃李相续开,间以木兰之秀香裴回。
《有酒十章》是唐朝诗人元稹创作的一组杂言诗。
【释义】田,是象形字。田字的形体表示古代的阡陌制度。像四块土地,中间是阡陌之纵横,四方各是一块块排列整齐的田地。田的本义是陷阱及网状,是古代先人捕猎禽兽的方阵。
【起源】公元前672年,陈国(妫姓,都今河南淮阳)厉公的儿子完,因避内乱,逃到齐国(都今山东临淄),不欲称本国故号,又以陈、田二字声相近,遂以田为氏,称田完。
得姓始祖:陈完(田完)
始祖地:河南淮阳、山东临淄
郡望堂号:雁门、北平;紫荆堂、贫骄堂
当今排序/人口:第36位/约685万
宋版百家姓排序:第156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