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(yǔ)指和、跟、交往,友好。(yù)参加。参与。与会。给与,交往,一同。
争指竞争、争取、争气、力争上游。争取,竞争。喻指能力强,有上进心。
● 焦 拼音:[jiāo], 五行:火
焦(焦) jiāo
◎jiāo
◎物体经火烧变成黑黄色并发硬、发脆:烧焦。焦土。焦头烂额。
◎烦躁,着急:焦急。焦虑。焦灼。焦躁不安。
◎酥,脆:焦脆。焦枣。
◎喻干燥到极点:唇焦口燥。焦枯。焦裂。焦渴。
◎一种质硬、多孔、发热量高的固体燃料:焦炭。焦煤。焦炼。
◎姓。
◎笔画数:12;
◎部首:灬;
● 与 拼音:[yǔ], 五行:土
与(与) yǔ
◎ 参加:参与。与会。 其它字义 ● 与 (與) yú ㄩˋ
● 争 拼音:[zhēng], 五行:火
争(争) zhēng
◎zhēng
◎力求获得,互不相让:争夺。竞争。争长论短。
◎力求实现:争取。争气。争胜。
◎方言,差,欠:总数还争多少?
◎怎么,如何(多见于诗、词、曲):争不。争知。争奈。
◎让
◎笔画数:6;
◎部首:刀;
【释义】焦的本义是烤小鸟。甲骨文金文中焦字就是放在火上烤着的一只鸟。焦字又引申为火烤后的焦枯状态。
【起源】西周初周武王立国之后,封神农氏后代裔孙于焦,建立焦国(今陕县的焦城),春秋时被晋国所灭,其后代以国为姓,遂为焦氏。
得姓始祖:焦伯
始祖地:河南陕县
郡望堂号:中山、广平、冯翊;三诏堂
当今排序/人口:第133位/约133万
宋朝百家姓排序:第150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