艳指艳丽、鲜艳、娇艳。取名寓意娇艳美丽,才华出众,亭亭玉立。艳丽,鲜艳。在名字中多指美丽独特,生活多姿多彩。
昌指兴盛、旺盛、繁盛,取名象征兴旺发达、繁荣昌盛。兴旺;兴盛。用于人名多指繁荣昌盛之意,对事业运势大有帮助。
● 李 拼音:[lǐ], 五行:木
李(李) lǐ
◎lǐ
◎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李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李。李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
◎姓。
◎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
◎笔画数:7;
◎部首:木;
● 艳 拼音:[yàn], 五行:土
艳(艳) yàn
◎ 色彩鲜明:艳丽。艳冶。鲜艳。娇艳。百花争艳。
◎ 羡慕:艳羡。
◎ 旧时指关于爱情方面的:艳事。艳诗。艳史。
● 昌 拼音:[chāng], 五行:金
昌(昌) chāng
◎ 兴盛:昌盛(shèng)。昌乐(lè)(兴盛康乐)。昌明(兴盛发达)。昌隆。
◎ 善,正当:昌言(美言,正当的话)。昌言无忌(直言无隐)。
◎ 古同“菖”,菖蒲。
◎ 古同“猖”,凶猛。
【释义】古文中李、理通用。理,古时法官的名称,主征伐刑戮之事。李,也是一种树名。【起源】古代东夷族首领皋陶(yáo),在帝尧时任大理(司法长官),其后裔历舜、夏、商三代,世袭此职,于是以官命族为理氏。商朝末年,理氏裔孙理征,因直言规劝殷纣王而遭杀害,其子利贞随母契和氏逃至豫西的“伊侯之墟”隐藏起来,靠采食木子(木本植物的果实,即树上结的果)充饥,因而保全了母子性命。后到苦(gǔ)县(今河南鹿邑)安家。为了感激“木子”保命,又躲避殷纣王追缉,因理、李同音通用,改理氏为李氏。
得姓始祖:李利贞 李耳
始祖地:河南鹿邑
郡望堂号:陇西、赵郡;陇西堂
当今排序/人口:第2位/约9340万
宋版百家姓排序:第4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