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指紫色,取名表示祥瑞。代表有权威、声望之人。
倩意为美丽、美好。取名意为容貌美好之人。倩丽。在名字中多指美丽美好,有利于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,为人缘和事业增加助力。
● 李 拼音:[lǐ], 五行:木
李(李) lǐ
◎lǐ
◎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李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李。李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
◎姓。
◎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
◎笔画数:7;
◎部首:木;
● 紫 拼音:[zǐ], 五行:金
紫(紫) zǐ
◎ 在可见光中波长最短,红与蓝合成的颜色:紫红。紫铜。紫外线。紫药水。
◎ 道教和某些朝代的统治者所崇尚的色彩,因而常在其宫室、服饰、用物前冠之以“紫”:紫衣。紫书(a.道经;b.皇帝诏书)。紫诰(帝王诏令)。紫台(神仙、帝王所居)。紫气(祥瑞之气,多附会为帝王、圣贤或宝物出现的先兆)。紫绶。紫垣(皇宫)。紫阙。紫光阁。紫禁城。紫袍金带。
● 倩 拼音:[qiàn], 五行:金
倩(倩) qiàn
◎ 美好:倩装。倩景。
【释义】古文中李、理通用。理,古时法官的名称,主征伐刑戮之事。李,也是一种树名。【起源】古代东夷族首领皋陶(yáo),在帝尧时任大理(司法长官),其后裔历舜、夏、商三代,世袭此职,于是以官命族为理氏。商朝末年,理氏裔孙理征,因直言规劝殷纣王而遭杀害,其子利贞随母契和氏逃至豫西的“伊侯之墟”隐藏起来,靠采食木子(木本植物的果实,即树上结的果)充饥,因而保全了母子性命。后到苦(gǔ)县(今河南鹿邑)安家。为了感激“木子”保命,又躲避殷纣王追缉,因理、李同音通用,改理氏为李氏。
得姓始祖:李利贞 李耳
始祖地:河南鹿邑
郡望堂号:陇西、赵郡;陇西堂
当今排序/人口:第2位/约9340万
宋版百家姓排序:第4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