桓本义是表柱。古代立在驿站、官署等建筑物旁作标志的木柱,后称华表。《诗经·商颂·长发》“玄王桓拨,受小国是达,受大国是达。”起名寓意为勇敢担当,意志坚强,眼界开阔,品行高尚。桓治、桓表。“桓”代表栋梁,有才能之人,对事业的发展有较好的影响。
彰意为显著、表扬。明显,显著。形容有才华横溢之人。
● 李 拼音:[lǐ], 五行:木
李(李) lǐ
◎lǐ
◎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李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李。李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
◎姓。
◎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
◎笔画数:7;
◎部首:木;
● 桓 拼音:[huán], 五行:木
桓(桓) huán
◎ 古代立在城郭、宫殿、官署、陵墓或驿站路边的木柱:桓表。
◎ 大:桓治(大治)。
◎ 〔桓桓〕威武的样子,如“桓桓陈将军,仗钺奋忠烈”。
● 彰 拼音:[zhāng], 五行:火
彰(彰) zhāng
◎ 明显,显著:彰彰。昭彰。彰明。欲盖弥彰。
◎ 表明,显扬:表彰。彰善瘅恶(表扬好的,憎恨坏的)。
桓彰齐桓失于专任兮,夷吾忠而名彰。
【释义】古文中李、理通用。理,古时法官的名称,主征伐刑戮之事。李,也是一种树名。【起源】古代东夷族首领皋陶(yáo),在帝尧时任大理(司法长官),其后裔历舜、夏、商三代,世袭此职,于是以官命族为理氏。商朝末年,理氏裔孙理征,因直言规劝殷纣王而遭杀害,其子利贞随母契和氏逃至豫西的“伊侯之墟”隐藏起来,靠采食木子(木本植物的果实,即树上结的果)充饥,因而保全了母子性命。后到苦(gǔ)县(今河南鹿邑)安家。为了感激“木子”保命,又躲避殷纣王追缉,因理、李同音通用,改理氏为李氏。
得姓始祖:李利贞 李耳
始祖地:河南鹿邑
郡望堂号:陇西、赵郡;陇西堂
当今排序/人口:第2位/约9340万
宋版百家姓排序:第4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