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指选择、选拔、选用、诗选。挑拣,选择。在名字中多指有才华,有才能,选贤胜任。
科意为科学、科考、成功、学科。取名寓意聪明智慧,知识丰富的专业人才。科目、学科。在名字中多寓意孩子学业好,勤奋好学,有天赋之意。
● 曹 拼音:[cáo], 五行:金
曹(曹) cáo
◎cáo
◎等,辈:尔曹(你们)。吾曹。
◎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:部曹(中国明、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,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,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)。
◎诉讼的原告、被告两方。
◎姓。
◎笔画数:11;
◎部首:曰;
● 选 拼音:[xuǎn], 五行:金
选(选) xuǎn
◎(選)
◎xuǎn
◎挑拣,择:选择。选购。选辑(a.挑选并辑录;b.选辑成的书)。选拔。选用。选贤任能。
◎用投票或举手等表决方式推举出代表或负责人:选举。普选。
◎被选中的(人或物):入选。人选。
◎选辑成册的作品:文选。诗选。短篇小说选。
◎笔画数:9;
◎部首:辶;
● 科 拼音:[kē], 五行:木
科(科) kē
◎ 动植物的分类单位:狮子属于猫科。槐树是豆科。
◎ 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:科室。财务科。
◎ 学术或专业的类别:科目。学科。文科。外科。
◎ 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:科举。科甲。科第。登科。
◎ 判定(刑罚):科处(chù)。科罚。
◎ 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:笑科。科白。
【释义】在甲骨文中,曹字像两个人在争辩,即原告和被告相对状。下部是曰,表示两人在说话,在争辩,在打官司。所以古代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称为“两曹”。
【起源】帝颛顼的玄孙陆终之五子名安,得曹姓。西周初,安的裔孙曹挟,被封于邾,建邾国(都城今山东邹县)。战国时被楚国灭,子孙有的以国为氏即邾氏,有的恢复祖姓即曹氏。另有周武王姬发之弟叔振铎,西周初被封于曹,建曹国,都陶丘(今山东定陶)。后被宋所灭,以国为氏。
得姓始祖:曹安
始祖地:山东邹县、定陶
郡望堂号:谯郡、彭城;清靖堂
当今排序/人口:第30位/约791万
宋版百家姓排序:第26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