奕指大,姣美,整齐,光明。《诗经·大雅·韩奕》载:“奕奕梁山,维禹甸之,有倬其道。”《诗经·商颂·那》载:”庸鼓有斁,万舞有奕。“取名寓意相貌俊美,阳光开朗,神采奕奕,幸福美好。积累、光明。在名字中多指奕世载德、福盛前人;身康体健,神采飞扬。
科意为科学、科考、成功、学科。取名寓意聪明智慧,知识丰富的专业人才。科目、学科。在名字中多寓意孩子学业好,勤奋好学,有天赋之意。
● 曹 拼音:[cáo], 五行:金
曹(曹) cáo
◎cáo
◎等,辈:尔曹(你们)。吾曹。
◎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:部曹(中国明、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,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,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)。
◎诉讼的原告、被告两方。
◎姓。
◎笔画数:11;
◎部首:曰;
● 奕 拼音:[yì], 五行:木
奕(奕) yì
◎ 围棋:“奕之始作,必起自战国。”
◎ 下棋:“使弈秋诲二人奕。”
◎ 大:“息金消石,往小来奕。”
● 科 拼音:[kē], 五行:木
科(科) kē
◎ 动植物的分类单位:狮子属于猫科。槐树是豆科。
◎ 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:科室。财务科。
◎ 学术或专业的类别:科目。学科。文科。外科。
◎ 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:科举。科甲。科第。登科。
◎ 判定(刑罚):科处(chù)。科罚。
◎ 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:笑科。科白。
【释义】在甲骨文中,曹字像两个人在争辩,即原告和被告相对状。下部是曰,表示两人在说话,在争辩,在打官司。所以古代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称为“两曹”。
【起源】帝颛顼的玄孙陆终之五子名安,得曹姓。西周初,安的裔孙曹挟,被封于邾,建邾国(都城今山东邹县)。战国时被楚国灭,子孙有的以国为氏即邾氏,有的恢复祖姓即曹氏。另有周武王姬发之弟叔振铎,西周初被封于曹,建曹国,都陶丘(今山东定陶)。后被宋所灭,以国为氏。
得姓始祖:曹安
始祖地:山东邹县、定陶
郡望堂号:谯郡、彭城;清靖堂
当今排序/人口:第30位/约791万
宋版百家姓排序:第26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