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指丰富,宽广,普遍,通晓的多。《论语·子罕》载:“博我以文,约我以礼。”取名象征聪慧,渊博,仁厚,心胸宽广。广博,渊博,博学。用于人名多指见多识广、才学知识渊博之意,对事业运势帮扶极大。
超指超越、高超、超出。取名意为超越自我,具有高超的技艺,寓意才华超群,事业有成。超出、胜过。用于姓名多指拼搏努力,不断追求之意。
● 曹 拼音:[cáo], 五行:金
曹(曹) cáo
◎cáo
◎等,辈:尔曹(你们)。吾曹。
◎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:部曹(中国明、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,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,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)。
◎诉讼的原告、被告两方。
◎姓。
◎笔画数:11;
◎部首:曰;
● 博 拼音:[bó], 五行:水
博(博) bó
◎ 多,广,大:广博。渊博。博学(学问广博)。博览。博爱。博物。
◎ 知道得多:博古。
◎ 用自己的行动获得:博取。博得。聊博一笑。
● 超 拼音:[chāo], 五行:金
超(超) chāo
◎ 越过,高出:超越。高超。超出。超额。超龄。超等。超载。超重。超支。
◎ 跳上,跨过:“挟泰山以超北海”。
◎ 在一定范围以外:超自然。超音速。超导现象。
◎ 遥远:超遥。超忽。
博超博古通今识,超群迈秀姿。
《圣小儿诗》是宋代诗人贺德英所作的一首五言古诗。
【释义】在甲骨文中,曹字像两个人在争辩,即原告和被告相对状。下部是曰,表示两人在说话,在争辩,在打官司。所以古代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称为“两曹”。
【起源】帝颛顼的玄孙陆终之五子名安,得曹姓。西周初,安的裔孙曹挟,被封于邾,建邾国(都城今山东邹县)。战国时被楚国灭,子孙有的以国为氏即邾氏,有的恢复祖姓即曹氏。另有周武王姬发之弟叔振铎,西周初被封于曹,建曹国,都陶丘(今山东定陶)。后被宋所灭,以国为氏。
得姓始祖:曹安
始祖地:山东邹县、定陶
郡望堂号:谯郡、彭城;清靖堂
当今排序/人口:第30位/约791万
宋版百家姓排序:第26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