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本义是往、到……地方去。后引申为代词、助词。《诗经·鄘风·载驰》载:“百尔所思,不如我所之。”取名寓意为文雅大方,谦和善良,福运相随。之乎者也,助词,用于人名多指人文采高超,知识文化渊博,该字有助于学习运。
卉指各种花草的总称。取名寓意纯洁美好、芳香四溢,集百花美艳于一身。草木茂盛之意,表生命力强。
● 揭 拼音:[jiē], 五行:木
揭(揭) jiē
◎jiē
◎把盖在上面的东西拿起,或把粘合着的东西分开:揭锅。揭幕。
◎使隐瞒的事物显露:揭露。揭发。揭底。揭穿。揭短。揭晓。
◎高举:揭竿而起。
◎标示:揭橥(zh?)(本是作标记的小木桩,引申为标志。亦作“揭著”)。揭示。
◎扛,持。
◎姓。
◎掀捂盖
◎揭
◎qì
◎提起衣裳:揭衣涉水。
◎掀捂盖
◎笔画数:12;
◎部首:扌;
● 之 拼音:[zhī], 五行:火
之(之) zhī
◎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◎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◎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◎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◎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◎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● 卉 拼音:[huì], 五行:木
卉(卉) huì
◎ 草的总称:奇花异卉。
◎ 花:奇卉怪草。
之卉阴阳俯从之,百卉繁以昌。
《曲周杂诗·仲夏时雨至》是清代诗人袁守定所作的一首五言古诗。
【释义】揭,本义是高高举起。“揭竿而起”正是其义。引申有向上翻、显露之义。
【起源】源自南越。揭猛,原姓史,名定,汉代汉元鼎年间广东省揭阳首任县令。由建元六年(公元前135年)被汉武帝派入岭南平息闽越、南越之乱,挈地归汉,收平两粤。武帝旌其忠,发诏封为安道侯,世袭揭阳令,赐姓‘揭’。
得姓始祖:史定(南越揭阳令)
始祖地:南越揭阳、广东揭阳
郡望堂号:豫章 襄城
当今排序/人口:第378位/9.6万
宋版百家姓排序:不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