樱指樱桃、樱花。取名寓意为热烈、纯洁、高尚,善良美好。樱花、樱桃。春季开白花或淡红色花,供观赏。
之本义是往、到……地方去。后引申为代词、助词。《诗经·鄘风·载驰》载:“百尔所思,不如我所之。”取名寓意为文雅大方,谦和善良,福运相随。之乎者也,助词,用于人名多指人文采高超,知识文化渊博,该字有助于学习运。
● 保 拼音:[bǎo], 五行:水
保(保) bǎo
◎bǎo
◎看守住,护着不让受损害或丧失:保卫。保管。保健。保障。保密。明哲保身。朝不保夕(早晨保不住晚上会发生什么情况。形容形势危急)。
◎维持原状,使不消失或减弱:保持。保洁。保质。保墒。
◎负责:保证。保荐。保修。保险。确保。担保。
◎旧时户口的一种编制,若干甲为一保。
◎旧称佣工:酒保(酒店服务人员)。佣保。
◎姓。
◎笔画数:9;
◎部首:亻;
● 樱 拼音:[yīng], 五行:木
樱(樱) yīng
◎ 〔樱花〕a.落叶乔木,开白色或粉红色花,结核果,紫赤色,核小,味甘,木材坚硬致密,可做器具;b.这种植物的花。均简称“樱”,如“大山樱”。
◎ 〔樱桃〕a。落叶小乔木,开粉红或白色小花,果实成熟时红色,可食;b.这种植物的果实。均简称“樱”,如“樱唇”(喻美女的口像樱桃那样,娇小而红)。
● 之 拼音:[zhī], 五行:火
之(之) zhī
◎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◎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◎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◎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◎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◎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樱之樱桃桃李相续开,间以木兰之秀香裴回。
《有酒十章》是唐朝诗人元稹创作的一组杂言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