忘忘记、不记得、模糊。
了一指表示明白、明了,指聪慧;二指结束,引申为完全。(le)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。聪敏、明亮、明白。有智达的能力,为姓名,在学业方面有不错的发展。
● 乐 拼音:[lè], 五行:火
乐(乐) lè
◎(樂)
◎lè
◎欢喜,快活:快乐。乐境。乐融融。乐不可支。其乐无穷。乐观(精神愉快,对事物的发展充满信心)。乐天(安于自己的处境而没有任何忧虑)。
◎使人快乐的事情:取乐。逗乐。
◎对某事甘心情愿:乐此不疲。乐善好(h刼 )施。
◎笑:这事太可乐了。
◎忧苦哀悲
◎乐
◎(樂)
◎yuè
◎ ㄩㄝˋ
◎声音,和谐成调的:音乐。声乐。乐池。乐音(有一定频率,和谐悦耳的声音)。乐歌(a.音乐与歌曲;b.有音乐伴奏的歌曲)。乐正(周代乐官之长)。乐府(原是中国汉代朝廷的音乐官署,主要任务是采集民间诗歌和乐曲;后世把这类民歌或文人模拟的作品亦称作“乐府”)。
◎姓。
◎忧苦哀悲
◎笔画数:5;
◎部首:丿;
● 忘 拼音:[wàng], 五行:水
忘(忘) wàng
● 了 拼音:[liǎo], 五行:火
了(了) liǎo
◎liǎo
◎明白,知道:明了。一目了然。
◎完结,结束:完了。了结。
◎在动词后,与“不”、“得”连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了。办得了。
◎与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后连用,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:那还了得!
◎了
◎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:写完了。
◎助词,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,表示变化,表示出现新的情况:刮风了。
◎笔画数:2;
◎部首:乛;
【释义】乐,各种音乐及乐器的总和。“乐”是一种象形字。像鼓类乐器放在支架上之形。甲骨文和金文一脉相承,均表示琴瑟和调弦,为“乐”字定了调子。“乐”由音乐或乐器引申有喜好、喜悦之义。
【起源】源于子姓。出自春秋初期宋国国君宋戴公之子衎(kàn),字乐父。子衎生子倾父泽,倾父泽生子夷父须,他以祖父子衎之字“乐父”命姓,称乐氏。
得姓始祖:乐父(宋戴公之孙)
始祖地:河南商丘
郡望堂号:南阳、河内;昌国堂
当今排序/人口:第264位/约28.8万
宋版百家姓排序:第118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