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指凡是、所有,又有平凡的意思,引申为凡尘、世俗。凡事,平凡。在名字中多指安守本分,平安稳定,有利于生活和睦美满。
人指人的品质、性情、名誉。英俊佳人,环境良好,温和贤淑,荣贵成功。
● 李 拼音:[lǐ], 五行:木
李(李) lǐ
◎lǐ
◎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李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李。李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
◎姓。
◎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
◎笔画数:7;
◎部首:木;
● 凡 拼音:[fán], 五行:水
凡(凡) fán
◎ 平常的,不出奇的:平凡。凡庸。凡夫俗子。
◎ 指人世间(宗教或迷信的说法):凡尘。凡心。
◎ 所有的:凡年满十八岁的公民,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。凡是。
◎ 总共:全书凡二十八卷。
◎ 大概,要略:大凡。凡例。发凡(陈述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)。
● 人 拼音:[rén], 五行:金
人(人) rén
◎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、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:人类。
◎ 别人,他人:“人为刀俎,我为鱼肉”。待人热诚。
【释义】古文中李、理通用。理,古时法官的名称,主征伐刑戮之事。李,也是一种树名。【起源】古代东夷族首领皋陶(yáo),在帝尧时任大理(司法长官),其后裔历舜、夏、商三代,世袭此职,于是以官命族为理氏。商朝末年,理氏裔孙理征,因直言规劝殷纣王而遭杀害,其子利贞随母契和氏逃至豫西的“伊侯之墟”隐藏起来,靠采食木子(木本植物的果实,即树上结的果)充饥,因而保全了母子性命。后到苦(gǔ)县(今河南鹿邑)安家。为了感激“木子”保命,又躲避殷纣王追缉,因理、李同音通用,改理氏为李氏。
得姓始祖:李利贞 李耳
始祖地:河南鹿邑
郡望堂号:陇西、赵郡;陇西堂
当今排序/人口:第2位/约9340万
宋版百家姓排序:第4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