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指事情、事业、事故、谋事。事情,事务,事件。
诚指真心实意、属实,取名象征诚实,真诚。诚朴,诚实。用于人名多指人实在实诚,诚实守信,言出必行的优秀品质。
● 李 拼音:[lǐ], 五行:木
李(李) lǐ
◎lǐ
◎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李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李。李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
◎姓。
◎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
◎笔画数:7;
◎部首:木;
● 事 拼音:[shì], 五行:金
事(事) shì
◎shì
◎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事情。事件。事业。
◎变故:事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事端。
◎职业:谋事(指找职业)。
◎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事了。
◎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事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
◎做,治:不事生产。无所事事。
◎服侍:事父母。
◎笔画数:8;
◎部首:亅;
● 诚 拼音:[chéng], 五行:金
诚(诚) chéng
◎ 真心:诚恳。诚朴。诚实。诚挚。忠诚。心悦诚服。
【释义】古文中李、理通用。理,古时法官的名称,主征伐刑戮之事。李,也是一种树名。【起源】古代东夷族首领皋陶(yáo),在帝尧时任大理(司法长官),其后裔历舜、夏、商三代,世袭此职,于是以官命族为理氏。商朝末年,理氏裔孙理征,因直言规劝殷纣王而遭杀害,其子利贞随母契和氏逃至豫西的“伊侯之墟”隐藏起来,靠采食木子(木本植物的果实,即树上结的果)充饥,因而保全了母子性命。后到苦(gǔ)县(今河南鹿邑)安家。为了感激“木子”保命,又躲避殷纣王追缉,因理、李同音通用,改理氏为李氏。
得姓始祖:李利贞 李耳
始祖地:河南鹿邑
郡望堂号:陇西、赵郡;陇西堂
当今排序/人口:第2位/约9340万
宋版百家姓排序:第4位